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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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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4
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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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 校外教育等教育相关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需完全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同时近 5 年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且近3年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合格及以上等次,满足以上条件方可推荐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申报学段、学科须与本人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学段学科保持一致(高学段资格可兼容低学段申报,幼儿园学段除外)。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三)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用“综合材料评审+专业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两项成绩加权汇总为申报人员最终评审得分。具体计分权重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育人成效等综合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四)推荐原则

1.评聘结合、限额申报:严格按照各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守“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未在岗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一律不予推荐申报。严格落实人岗相适要求,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专项工作、临时借用的人员除外)。

3.公开公平、规范透明:全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工作准则,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监督。树立正确职称评审导向,推荐名额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农村边远学校在岗教师倾斜。

(五)推荐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报申请,同步报送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学历证明、论文成果、获奖证书等全部佐证材料。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愿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书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首页。

2.单位初审考核。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履职工作业绩及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对照本单位职称推荐考核标准开展量化考核,择优确定初选推荐对象。所有参与材料审查的工作人员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单位民主测评。各推荐单位对初步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客观评价申报人员履职表现。

4.全员公示公告。各单位对拟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完整涵盖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学工作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保障全员知情权、监督权。

5.确认推荐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在对应职称评审表格中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公示结果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单独整理装订成册,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局人事股。

6.党风廉政审查。由教体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党风廉政情况,审查意见材料单独装订归档。

7.落实五公开制度。各学校(单位)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空缺情况、推荐工作方案、个人申报材料、最终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全程留存工作资料,形成专项工作落实报告。

8.县级逐级审核。县教体局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核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初审合格后报送人社部门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9.评审委员会评审。黑水县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从片区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评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参评教师总成绩按综合材料评审与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比例进行综合计算,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计算总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通过人员。

(六)纸质版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项的层级(省、州、县(市)级)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等级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局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市)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县(市)教育局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教育教学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县(市)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由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20.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一式一份。

22.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附件4)。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根据 《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4〕3号)要求,对不符合职称初定、职称确认条件,需通过评审取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次申报评审。

(一)评审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可申请三级教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可申请二级教师职务。

2.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年度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或者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的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证明。

7.申报学科应与实际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学科一致。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

(二)纸质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合格截图。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 工作能力、 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业绩材料。

8.师德师风考核材料。

三、工作纪律

(一)推荐过程、结果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各单位要严格督促申报人员履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层层落实责任。凡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矛盾上交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10月31日。

五、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登录网址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单位参照首页《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完成申报与审核。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日。

2.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7年1月29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7年2月26日18:00。

六、中级职称确认工作

按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41号)开展中级职称确认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

(二)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含60元模拟课试讲评审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

5.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

6.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7.装袋底面标签

8.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

9.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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