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6〕4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组织
米易县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设在米易县水利局(县政务中心433,联系电话:0812-8172014)。评委会全权负责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严格遵循水利电力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业绩成果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现场评审环节,我们将采取通报情况、宣布纪律、答辩抽签、审核材料、主审介绍、集体讨论、无记名票决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会议期间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评审条件和材料报送等要求,须符合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的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工作程序
米易县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1、2。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入申报系统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说明:申报人填报的申报单位,需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建立单位账户后才能在该系统内查询和选择,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需联系本单位职称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2)。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信息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并在推荐意见中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送审单位审查
基层单位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米易县水利局。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四)资格复审
米易县水利局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初级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五)评审答辩
由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由米易县水利局报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评审结果
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米易县水利局官方网站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米易县水利局统一报送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级职称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通知印发后1个月内,申报人员到米易县水利局领取任职文件、评审表,各申报人员应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8:00。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 月4日18:00。
(三)系统提交资料流程: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提交米易县水利局)→米易县水利局(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委会。
(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参考。
附件:1.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2.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5.2026年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6.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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