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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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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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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URL:file:///data/home/uos/人事股资料/职称评定及文件/职称资料/2025年/江油中级/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中(高)级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25〕8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度教师中级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序列:符合《绵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0号)要求人员,可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序列符合《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教体发〔2021〕11号)要求人员,可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

二、推荐原则和程序

(一)推荐原则

坚持评聘结合原则申报人员必须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推荐和评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须有相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方可申报)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原则,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农村边远学校教师、援彝援藏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职“双师型”教师倾斜。为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学校不得以校龄限制流入教师参加职称推荐评审。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单位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学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初选对象(学校考核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3.单位对初选对象在校内进行民主测评;

4.单位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单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材料申报和评审

(一)材料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注册办理,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2.线下申报: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教体局和市人社局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签章并统一提交江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发通知。

(二)材料评审

1.中小学教师序列:江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级教师职务申报人员的网上和线下评审工作。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序列:委托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中等职业学校讲师、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申报人员的网上和线下评审工作。

四、材料内容和规范

(一)中小学中级职称

1.《江油市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份,用A3纸打印。经本人确认签字,学校复核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

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从系统导出自动生成)一式两份,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

3.评审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江油市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一式一份;

(2)《江油市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报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一份;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需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9)所教班级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家访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10)近5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公需科目30学时证明材料);

(11)中小学教师信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

(12)中小学校(园)长提供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3)支教经历证明一式一份(农村学校教师可不提供);

(14)育人成果获得表扬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5)同学科教学评价获得表扬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16)任现职以来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网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7)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参与名师工作室情况,或担任教师培训工作情况,或参加评审工作情况,或分享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8)教研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9)教研、教师培训、电教机构人员提供听()课记录复印件一份;

(20)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年轻教师且获得表扬的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21)2025年3月—2025年6月备课本复印件一份,校级干部还需提供听课记录复印件一份;

(22)反映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左右);

(23)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①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②考核年度及优秀等级次数;③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24)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二)中职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评审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份,用A3纸打印。经本人确认签字,学校复核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

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从系统导出自动生成)一式两份,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得擅自改变格式;

3.评审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江油市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一式一份;

(2)《江油市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报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上学历学位查询打印件一份;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需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9)所教班级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家访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10)近5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公需科目30学时证明材料);

(11)中小学教师信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

(12)中小学校(园)长提供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3)育人成果获得表扬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4)教学质量评估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5)任现职以来承担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网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6)文化课教师参赛获奖证明材料或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7)企业实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8)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专业)职称任职资格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9)调研报告一份;

(20)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1)中职教研人员提供听()课记录复印件一份;

(22)2025年3月—2025年6月备课本复印件一份,校级干部还需提供听课记录复印件一份;

(23)反映任现职以来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左右);

(24)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①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②考核年度及优秀等级次数;③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25)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分组

1.中小学(幼儿园)系列

所有评审材料按下列11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治学科(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

2语文学科;

(3)数学学科;

(4)物理学科(含物理、小学科学);

(5)生物、化学学科;

(6)外语学科;

(7)艺术学与体育学(含音乐、体育、美术);

(8)学前教育;

(9)历史、地理学科;

(10)技术、劳动技能学科(含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通用技术等)

11少先队活动。

2.中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所有评审材料按下列11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1政史教心学科组(含政治、德育、法律、历史、教育学、心理学等);

2财经商贸与旅游学科组(含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旅游类、餐饮类等);

3语言文学学科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4文化艺术学与教育体育学学科组(含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幼儿保育、体育类等);

5数理化学科组(含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气象学等);

6生物、化工学与农林牧渔学科组(含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学等);

7装备制造学科组(含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

(8)交通运输学科组(含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航空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

(9)电子与信息学科组(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

10)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含建筑材料类、城乡规划类、土建施工类、石油与天燃气类等);

(11)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含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等)

、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关于答辩

答辩对象: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破格申报的,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答辩组织:中小学教师系列参加答辩的人员由江油评委会统一组织答辩,中职教师系列参加答辩的人员由绵阳评委会统一组织答辩

答辩内容: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分开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的人员答辩报到时另交答辩费60元

(三)关于材料报送

1.个人材料由申报人提供,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教师对应职务申报材料清单》。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需用红笔在清单上勾选答辩原因;

2.除《一览表》《简表》和《评审表》用A3纸打印外,其余材料均使用标准A4纸双面印制。材料书写规范工整,复印件清晰易于辨认。印证支撑材料分别编好目录并按目录顺序以蓝色封皮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姓名、学科、拟评审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得报送;

3.各申报单位要落实专人对参评对象的所有复印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无误后在所有复印件(复印件装订顺序与申报依据顺序一一对应)上盖章,填写审核时间,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在《简表》上签名确认

4.推荐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单位复核,报市教体局和市人社局审核推荐

(四)支教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按该类支教教师选派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时间节点掌握

1.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中小学教师序列: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121717:00,逾期不得补报。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序列: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112024:00,逾期不得补报。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人员的所有评审材料不再退还,请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评审表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七)严肃工作纪律

1.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市教体局批准参与重点工作、借用人员除外)

2.所有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人事关系归属进行申报评审

3.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应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推荐过程、结果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各单位要严格督促申报人履行职称评审诚信承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是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当事人,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5.各单位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者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凡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申报材料不规范、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矛盾上交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规定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江油一中实验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谷娟

联系电话:13608127917(67912)

附件:1.江油市2025年申报教师XX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江油市评审教师XX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3.江油市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XX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4.江油市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评审XX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5.江油市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

6.江油市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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