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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度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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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1
宣汉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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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我县2025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于后,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并按要求上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

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

85号)、《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教〔2020〕76号)规定的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其他相

关规定

(二)各中小学校推荐人选,需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

更新其所有信息,评审时将依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核查相关

人员个人信息。未有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的,不予推荐评审。

二、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且具备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个人和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

台 (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或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高、中、初级教师(含实验系列)选择“达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中小学副高级教师选择“达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选择“达州市宣汉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中职(实验)系列和中小学副高级教师申报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00;

2.县教育、人社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7:00;

4.县教育、人社部门复审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00。

5.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6.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申报时间: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7:00;

2.学校初次提交教育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00;

4.学校复审提交教育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

5.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6.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学校(单位)提交材料

1.学校(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报告(包含推荐工作程序、公示情况等内容)。

2.《达州市2025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

报评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及纸质盖章件。

(二)个人提交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后导出,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非导出上报无效。

《评审表》封面与第 1 页间需附下列材料或复印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公示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7 年及以上教师直评审核表;

(4)城区中小学教师乡镇从教(支教)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审查表(含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或免试证明;

(8)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职称过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10)推荐单位证明、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1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教育教学相关县级及以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 5 项)和培训主讲、资源分享等材料;

(12)《达州市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复印件(2020—2024年);

(13)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此项为校

级干部提交);

(14)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和任现职以来劳动合同复印件(民

办学校教师提交);

(15)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其他系列规定级别职称证书

复印件(此项为中职职业学校教师提交)。

上述(1)—(15)项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四

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并与《评审表》胶装成册(封面、封底用 110 克以上白色亚光纸,下同)。

2.业绩材料(此项不提交纸质材料,按规定准备后规范扫描上传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模块)

(1)近 5 年年度考核表(含文件)复印件;

(2)近 3 年《达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

(3)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申报人本人须在末页亲笔签名并署上日期);

(4)任现职以来,重要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复印件(育人工作成果、教学工作成果、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研工作成果等);

(5)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6)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现岗位聘用文件复印件;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上述业绩材料经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相应栏目上传彩色扫描件。

所有纸质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由评委会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相应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程序向所在学校(单位)申报。申报人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申报人在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申报材料扫描前,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2002 届(含 2002 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 进行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后可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二)审核推荐。学校(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职称申报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 7 人)负责考核推荐工作。学校(单位)依据推荐委员会的意见,对照《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逐一审核申报材料,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学校(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各审核单位要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等业绩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报《2025 年度达州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在知网、万方、维普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提供的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核查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信息、查询论文网站收录情况(知网、万方、维普)通过期刊官方网站比对、联系期刊出版社查询等。对论文专著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及相关审核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著等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核查结论不清楚的,责令其再次核查。

(三)线上申报材料,均需为 PDF 格式,内容清楚明了,版面格式方正,打开能正常直接浏览,注意电子版材料横竖方向要适宜。

(四)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何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评审材料按下列 12 个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袋上。

①政治学科(含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生命与安全、少先队活动)、②语文学科、③数学学科、④物理学科(含小学科学)、⑤生物学科、⑥化学学科、⑦历史学科、⑧地理学科、⑨外语学科、⑩音体美学科、⑪学前教育、⑫职电劳学科(含职教专业课、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方课程等)

(六)各申报人及学校审核人务必按文件要求时间及时上传、审核材料。申报人应充分考虑各环节所需时间,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六、原件及纸质材料审核及上报时间、地点

(一)中职(实验)系列和中小学副高级教师:

1.原件审核时间(同时上报评审汇总表电子档)

20251117日:南坝、黄金、樊哙双河片区

20251118日:东乡、峰城天生君塘片区,直属事业单位。

2.原件及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2025年12月2南坝、黄金、樊哙双河片区

2025年12月3日:东乡、峰城天生君塘片区,直属事业单位。

3.原件及材料上报地点:宣汉县西华小学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1.原件纸质材料上交时间:

20251224南坝、黄金、樊哙片区

2025年12月25日:双河峰城天生君塘片区

20251226东乡、直属事业单位

2.原件及材料上报地点:宣汉县西华小学。

七、答辩要求

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中级、初级职称评审需答辩人员以答辩通知名单为准。

八、评审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 320 元/人次(含答辩费 80 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 140 元/人次(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 60 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 100 元/人次。评审费用由学校(单位)统一缴纳。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5217193(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5222427(宣汉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5206369(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相关学校下载文件并转送托管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5年高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模板

2.《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

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

宣汉县教育局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4

相关附件
  • 川教〔2020〕85号-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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