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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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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1
中共德阳市委宣传部
所属地区:四川省-德阳市
职称分类: 新闻专业人员 > 新闻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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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阳市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评人员应为德阳市范围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详细操作手册可在职称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时间:自2025年11月22日9:00至2025年12月1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8:00。

(三)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8:0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8:00。

(五)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8:00。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登陆职称系统,选择“德阳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市新闻职评办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市新闻职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德单位,如需委托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职改(人事)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市新闻职评办。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职称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专著>等)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需单位盖章,PDF上传)。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申报条件》中“第六条”“第十二条”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初审区(市、县)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审查核实,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市新闻职评办对区(市、县)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严格按照《德阳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要求装订并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区(市、县)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党委宣传部汇总报送市新闻职评办。市级部门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市新闻职评办。

组织评审。审核合格后提请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同行评议、答辩评审。通过同行评议的中级职称申报者全员进行答辩,初级职称根据同行评议结果确定需要答辩的人员。答辩内容重点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六)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七)办理相关手续。市新闻职评办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知后,由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评审2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请各区(市、县)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单位)于2026年1月8日前,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和附件材料(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市新闻职评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地址: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12号1号楼517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四)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七)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八)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相关资格证取得时间、取得现职称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2025年11月21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九)请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下属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十)之前有关文件对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紫霜,联系电话:0838-2312737。

  

  附件:1.德阳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德阳市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4.关于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的函

                                                                                         


                                                                                                                                                          中共德阳市委宣传部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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