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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资阳市党校系统(行政院校)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工作安排
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3 |
|---|---|
| 评审通知名称 | 2023年下半年资阳市党校系统(行政院校)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资阳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38830717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9-07,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14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治和职业道德条件。严格政治要求,坚持党校姓党,忠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讲坛论坛守纪律,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资阳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执行。 (三)年度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申报条件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间内不得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申报人员范围 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报送的助理讲师、讲师,校院各教师报送的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224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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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