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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仪陇县委党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仪陇县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中共仪陇县委党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仪陇县党校系统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仪陇县党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17-7216779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1-26,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2-08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评审范围为党校系统及有关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初、中级评审条件分别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南充行政学院)关于印发<南充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南委校发〔2024〕2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为党校系统及有关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初、中级评审条件分别按照《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委校通〔2024〕93号)、《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南充行政学院)关于印发<南充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南委校发〔2024〕2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39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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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