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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孜州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甘孜州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36-2835389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0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3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级农艺师(定向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定向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定向高级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聘任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聘任相应中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于2019年12月31日前聘任在该岗位)。 原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农艺师(定向高级农艺师)。 (三)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州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定向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定向高级农艺师)、高级兽医师(定向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50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9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10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