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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 86667246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0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3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1.正高级会计师 全省范围内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除外),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均可申报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2.高级会计师 (1)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均可申报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2)申报评审成绩使用标准。2022、2023、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委托评审会计高级职称 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央属在川单位和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人员如需评审,需根据申报人单位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正高会评委会”),或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会评委会”)出具委托函。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73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会计人员 | 会计 | 正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会计人员 | 会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