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巴中市恩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61909635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2-03,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2-15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三、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巴中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巴中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39号)执行。 中级职称按区教科局、区人社局核定下达的空岗限额使用数申报;初级职称按条件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申报中、初级职称均须参加素质能力测试答辩,按近两年或申报当年主管局组织的素质能力测试全员答辩方案执行。申报者答辩结果必须为优秀或合格等次并在有效期内。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 年申报。 2.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处理当年及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3.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者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5年内不得申报)。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暂缓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且具备申报评审(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431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少先队活动 | 中级 |
| 2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其他 | 中级 |
| 3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电化教育 | 中级 |
| 4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教师教育 | 中级 |
| 5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教育学 | 中级 |
| 6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幼教(学前教育) | 中级 |
| 7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特殊教育 | 中级 |
| 8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高中 | 中级 |
| 9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中学 | 中级 |
| 10 |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