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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4
评审通知名称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名称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19150229169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0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7-31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标准执行。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职称申报方式定向评价,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全省(除成都市外)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相应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在系统进行个人材料申报。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085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副高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电力建设与管理
2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3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电力运行
4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5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
6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7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土保持
8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
9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管理
10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11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12工程技术人员水利电力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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