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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绵阳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162265704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9-1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10-12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人员条件、能力与业绩要求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农发〔2023〕157号)规定执行。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具体条件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需明确“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我市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部分因专业不对口无法按规定直接初定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级职称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进行申报;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申报评审,无岗位空缺的市属事业单位,可按评聘分开的方式推荐申报评审;公务员、退休人员(包括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社保缴纳时间不足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属于申报范围;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经单位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后,就近在派驻地申报职称,所取得职称予以互认;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98341229602283522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