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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类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类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6
评审通知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类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类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3-3443805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职称评审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9-1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10-16
代表作数量0条
评审标准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条件,按照四川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应出台的评审条件参照执行(申报人员可登录省厅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搜索、浏览、下载评审条件)。若省厅行业主管部门未对应出台相关专业或行业评审条件的,参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要求执行。农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得超岗位申报职称。在非公有制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27号)文件精神,可按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职称。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5.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各相关单位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96857523112902658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初级
2农业技术人员畜牧初级
3农业技术人员兽医初级
4农业技术人员畜牧初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工程
2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水产
3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综合
4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土肥
5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植保
6农业技术人员农艺蚕桑
7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园艺
8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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