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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纺织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纺织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8777067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6-1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7-17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全省在职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二)省级部门或各地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的,须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省属高校,由省属高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四)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经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并在委托函上签署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并自行办理证书。超出评委会评审专业、层级范围,或未经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同意委托评审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65363584166244354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纺织工程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纺织工程 | 化纤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纺织工程 | 纺织: (化纤) 染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