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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筠连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6
评审通知名称筠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筠连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1-7680812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职称评审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5-06,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6-05
代表作数量0条
评审标准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符合以下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一)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 具备博士学位;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 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 (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 具备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 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通过国家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三)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基层倾斜政策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在基层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五)“双定向”职称申报 按照《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宾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农发〔2022〕25号)精神,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也可申报普通农业职称资格;通过“双定向”职称制度取得的职称资格在规定的实施范围内有效。 县域内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近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依据。其他申报条件请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执行。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初定申报,定向申报
评审范围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申报评审助理级(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53042453421752322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农业技术人员农艺中级
2农业技术人员畜牧中级
3农业技术人员兽医中级
4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初级
5农业技术人员畜牧初级
6农业技术人员畜牧中级
7农业技术人员畜牧初级
8农业技术人员兽医初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工程
2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水产
3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综合
4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土肥
5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植保
6农业技术人员农艺蚕桑
7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园艺
8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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