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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8887123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06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一)我省已制定评审标准条件的工程技术职称,按照我省的标准条件执行,请查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加强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确认工作。1.从省内其他地市调入我市市属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证书信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可核验的,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与我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查询路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证书查询。2.从省外调入我市市属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证书信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可核验的,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与我市核准颁发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查询路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其批准的省直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和实行省会经济圈职称证书互认互通的地市(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互认互通,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与我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4.未达到我省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在高新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原则上申报单位、合同签约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提供派遣证明材料。(二)在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6141214876499970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