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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临港区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631558183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13,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2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山东省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有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 2.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鲁交发〔2020〕12号)政策要求执行; 3.自然资源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3号)政策要求执行; 4.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2023〕3号)政策要求执行; 5.质量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市监人字〔2022〕173号)政策要求执行; 6.环境保护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3〕17号)政策要求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人社会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我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区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参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临港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为我区有关部门、单位从事各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相关职业有准入限制的,按准入规定执行。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52272240492545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