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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播音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菏泽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播音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菏泽市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0-5381031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广电发〔2023〕12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申报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外市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外市市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3836201163161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中心工程 |
| 2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覆盖工程 |
| 3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电影工程 |
| 4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电视中心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