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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菏泽市2024年度环境保护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环境保护工程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做好菏泽市2024年度环境保护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菏泽市环境保护工程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0-736902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4年度环境保护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环发〔2023〕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菏泽市环境保护工程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评审。各县区(含鲁西新区)企业中相关从业人员的初、中级职务资格评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档案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38250321510402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和分析 |
| 2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规划 |
| 3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监测综合分析与评价 |
| 4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体系运行 |
| 5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咨询服务 |
| 6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政策和标准制定 |
| 7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影响评价 |
| 8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信息和环境管理 |
| 9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监理 |
| 10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与施工 |
| 11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 |
| 12 | 山东职称 | 环境保护工程 | 环保设施运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