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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播音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播音专业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1-8503623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0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31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广电发〔2023〕12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申报广播电视工程技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播音、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的,需向评委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1690675835699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中心工程 |
| 2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广播电视覆盖工程 |
| 3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电影工程 |
| 4 | 山东职称 | 广播电视工程 | 电视中心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