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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物流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山东省物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山东省物流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1-51782923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1-0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15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依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鲁发改人事〔2024〕498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物流系统规划、供应链设计、物流信息化、物流技术装备研发等物流工程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物流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须符合物流工程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物流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461979428349542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物流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物流工程 | 物流信息系统与数据分析 |
| 2 | 山东职称 | 物流工程 | 物流系统优化与供应链设计 |
| 3 | 山东职称 | 物流工程 | 物流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