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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5年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631-558183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9-0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3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职称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条件,按照《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6)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本职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参加职称申报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专精特新举荐制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388851309032243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装备工程 |
| 2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制品装备工程 |
| 3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制品制备 |
| 4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制品研发 |
| 5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制备 |
| 6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研发 |
| 7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复合材料装备工程 |
| 8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备 |
| 9 | 山东职称 |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 | 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