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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

山东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5
评审通知名称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
评审委员会名称山东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1-86197866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职称评审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3-1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3-20
代表作数量0条
评审标准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统字〔2025〕107号)执行,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统字〔2025〕107号)执行。基层正高级统计师、基层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统字〔2025〕108号)执行。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根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界定的基层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基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省外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所在地省级或中央部委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提交本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29541837152198658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山东职称统计专业高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山东职称统计专业社会统计
2山东职称统计专业其他统计
3山东职称统计专业经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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