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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6606563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2-3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1-3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 川测发〔 2023 〕 26 号 )( 附件 1 ) 要求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省 企事业单位 (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 专业工作 且符合测绘地理信息专业 正高 级 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拟通过 “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 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评审受理范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严格 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 正 高评委 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职称评审,需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 “ 中央在川单位 ” 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 “ 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 ” 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 正 高评委 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参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需以个人身份参保 6 个月以上、有个人缴税申报记录,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0564516356893081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正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工程测量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不动产测绘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5 | 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