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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巴中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881666901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2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20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2. 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 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5. 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6.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7.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如有下列情形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5)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任职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1.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条件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 记者、编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三)有关政策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 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 “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 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4. 具有其他系列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具备现岗位专业知识技能,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申报转评为同级新闻系列职称。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同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的,可申报上一级新闻职称,申报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五)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新出发〔2022〕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七)专业能力、业绩、论文成果要求 符合《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新出〔2023〕6号)相应要求。 (八)社保要求 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全市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符合新闻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区),对在本辖区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可向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259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新闻专业人员 | 编辑 | 中级 |
| 2 | 新闻专业人员 | 记者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新闻专业人员 | 编辑 | - |
| 2 | 新闻专业人员 | 记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