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美姑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4
评审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美姑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18683452128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1-08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 (3)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3)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 原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平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 (四)基层倾斜政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七)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职称申报方式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县级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 (四)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571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农业技术人员兽医中级
2农业技术人员畜牧中级
3农业技术人员农艺中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农业技术人员兽医-
2农业技术人员畜牧-
3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工程
4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水产
5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业综合
6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土肥
7农业技术人员农艺植保
8农业技术人员农艺蚕桑
9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园艺
10农业技术人员农艺农学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