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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成都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3 |
|---|---|
| 评审通知名称 | 2023年度成都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61883525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11-1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2-0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年度考核。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2年及以上单位考核合格)。申报评审的专业与申报人现所从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并至少满2年。非公有制企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五)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 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评审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 4. 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六)学历和资历年限。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农业副高级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农业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农业副高级职称;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以本人取得有效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其它证明不予认可。 (七)基层倾斜政策。 1.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2)“四大片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4)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八)如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破格评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前置审核评审后申报。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2. 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27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在我市参加破格前置评审,不再委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 以上破格申报条件为基本性条款,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比照条款。获得各项奖励成果的认定标准为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标明作者及排名。 破格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前置审核流程。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先自行下载《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官网,选择菜单栏“政务公开” –“重点公开信息” –“专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栏下载)。申报人须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2名具有3年以上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字)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由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认定,经成都市人社局发文确认破格申报资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正常评审。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从事农业系列农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可在我市申报2023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 申报人最近6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且近两年在蓉累计参保时间不低于12个月。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在蓉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四)总部在省外或控股股东在省外,注册地和纳税均在我市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其所在企业或企业总部同意,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最近12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成都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办法》 (成人社职称〔2021〕85号)参加职称评审。 (七)成都市内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需委托四川省成都市进行评审的,须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征得成都市人社局同意,于2023年11月16日之前将委托评审函交至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后,单位凭同意委托评审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申报。成都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104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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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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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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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