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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成都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成都市党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3 |
|---|---|
| 评审通知名称 | 2023年度成都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成都市党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981704776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11-2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2-1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政治要求,坚持党校姓党,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讲坛论坛守纪律,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年度考核。胜任本职工作,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单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专业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并受到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六)学历、资历条件 1.助教(助理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助教(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4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任助教(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 (3)取得博士学位。 (七)申报讲师职称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学要求 担任过一个以上专题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 2.科研条件 (1)成都市委党校教师在公开刊物独著论文2篇。 (2)县级党校教师在公开或县处级以上内部刊物独著理论文章1篇;或提供本人讲授专题讲稿2篇作为科研成果,讲稿不少于3000字并附该讲稿讲授班次说明且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八)对于转评同级职称者,须符合相应层次职称的申报条件和教学科研成果。 (九)基层倾斜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 1 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 1 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 3 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 15 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适用于成都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及有关干部培训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聘任制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73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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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