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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眉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眉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38103659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6-03,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30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任职条件。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 能力业绩条件(含论文论著要求)、破格申报条件等,参照四川 省人社厅最新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 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人员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 题专栏”“深化职称改革”“职称政策文件”栏(网址: http://rst.sc.gov.cn/rst/zcpsbztj/zlList.shtml)或“眉山市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 http://meishan.scjxjypx.com)“政策文件”栏,查询相关系列(专 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 年限要求:1.在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 可提前 1 年;在乡镇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 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 25 年的,可降低一个 — 2 — 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2.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 1 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 一级职称。3.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 1 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 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 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部分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 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以上,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 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请同层级初级或中级职称评审;取 得资格后从事相关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和 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请中级职称评审(见川人社办发〔2018〕 122 号文件)。 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 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任职年限和任职条件要求的,可申 请工程、农业、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系列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见川人社办发〔2021〕61 号文件)。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建立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组织, 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规定任职年限内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 — 3 — 报: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 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 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 得申报,待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后才能申报。3.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 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待 影响(处罚)期满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后才能申报。 (三)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要求提供继续 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眉山继续教育网”上参加在线学习, 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专业科目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 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学 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做好登记。 (四)论文要求。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印 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中的论文要求执行,没有 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论文不作为限制性条件。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07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9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10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