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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550230804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0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05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2022〕7号)、《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凯翼字〔2022〕14号)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凯翼汽车公司的年度考核等次应为C级及以上,下同)。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指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及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0831-8247298。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其中: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 3.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科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条件组建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委托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开展评审。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83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设备工程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