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5〕32号)》规定,禹城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韩乐闪等151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张赛等124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收件地址: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社局202室
邮政编码:251200
附件:禹城市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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