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4〕44号)规定,宁津县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4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崔永花等24名同志通过中级职务资格评审,王小辉等24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收件地址: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490 室
邮政编码:253400
附:宁津县农业技术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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