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 中小学教师高级、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 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教体卫生部)、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4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我市召开了 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 20 名同志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548 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16 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 2024 年 2 月 4 日至 2024 年 2月 8 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群众中通过张贴公示信息、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内容须包括姓名、性别、从事专业、现职称、申报职称、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奖励、教学获奖、论文著作、教科研成果、公开课、示范课情况。对通过人员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异议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各有关单位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534-2322432。通讯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 888 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 332 房间;邮政编码:253000。
附件:1.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3.2023 年度德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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