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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平原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中小学教师 > 中级...
各有关单位:
2024年2月29日,我县召开了平原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113名同志晋升中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5日内,各有关单位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通讯地址:平原县平安东大街218号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邮政编码:253100。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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