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利津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利津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薄纯兰等118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各申报单位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方式将公示情况及结果按程序上报中评委办事机构。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通讯地址: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29919
电子邮箱:rsg5629919@163.com
附件:2023年度利津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利津县教育局
2024年3月30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