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阳区2023年度体育教练员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体育发展中心
关于城阳区2023年度体育教练员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城阳区2023年度体育教练员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3日举办了体育教练员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李丰等3名同志(具体名单附后)。
二、公示和受理举报时间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
(二)受理举报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受理举报部门及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体育发展中心(城阳区明阳路202号,举报电话58713972。邮政编码266109)。
(二)举报方式。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约谈等方式向受理科室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问题。
(三)举报要求。举报人对公示对象不适合任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科室反映。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示负责。受理科室负责对举报人以上情况予以保密。举报人所反映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对反映的问题事实不清或道听途说、没有调查线索的,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附件:城阳区2023年度体育教练员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青岛市城阳区体育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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