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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所属地区:山东省-滨州市
职称分类:
各呈报单位: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务初级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有67人通过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评审通过人员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五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以便正式公布(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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