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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0年度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20年度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
实行异议期公示的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呈报单位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规定,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和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严格执行异议期制度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联系电话:0531-85693135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邮编:250002
附件:2020年度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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