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专业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20年度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专业高级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对各单位申报的船舶与海洋工程正高级、副高级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26人通过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工资福利科(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以便正式公布。
联系电话:0535-6922372
通讯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2511房间
邮政编码:264003
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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