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21年12月25日-26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2021年度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和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联系电话:0531-5176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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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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