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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7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7
所属地区:山东省-滨州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经济专业 > ...
各呈报单位:
滨州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6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有32人通过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共15天。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便正式公布(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附件:2017年度滨州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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