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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17年度评审通过质量专业高级 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1月13日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模糊评价、专家评议、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76名同志通过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1月19日至2月2日共15天。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有异议的,要及时核查落实。
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5日前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交公示意见,并将公示方式、征求意见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质监局人事处。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826室
邮政编码:250002
电 话:0531—89012208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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