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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18年度评审通过人员 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所属地区:山东省/省本级
职称分类:
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1月13日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110名同志通过高级工程师评审、42名同志通过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9年1月14日至1月28日(共15天)。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有异议的,要及时核查落实。异议期结束后2日内(2019年1月30日),将公示方式、征求意见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质量高评委办事机构。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826室
邮政编码:250002
电 话:0531—89012208 89012053
传 真:0531—89012050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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