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艺美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呈报单位:
山东省工艺美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月8日至9日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40名同志通过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13名同志通过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请各呈报单位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请于1月22日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工艺美术职称高评委办事机构,同时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公示结果上报。对提出的异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向高评委办事机构直接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703、704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 话:0531—82941774 82947604
传 真:0531—82947604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0年1月10日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