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2021年2月3日,经山东省律师、公证员、法医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李恒等35名同志取得律师高级职称、陈秀凤等16名同志取得公证员高级职称、晁斌同志取得法医技术高级职称,其职称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评审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1.山东省律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35人)
2.山东省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6人)
3.山东省法医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0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人)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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