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2017年度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2017年度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张薏等231名正高级教师职称,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正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231人)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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