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督导组,有关学校(园):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现就做好2026年中小学(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要求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对推荐评审工作的领导
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学校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职称推荐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会议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讨论决定职称推荐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作为评价的首要条件,思想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参评。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在全县教育系统树立鲜明的推荐评价导向,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
(二)强化师德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各学区、学校(园)要将职称评审工作与思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坚持将思政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师德为先,注重实干、注重业绩的导向。在评审中强化师德考核,加大对教师的思政考察力度,确保推荐、评审的教师政治立场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对查实的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教师诚信档案。
(三)高度重视,加快部署,稳妥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推进,各学区、学校(园)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乐至县2026年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安排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2026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1、注重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可采用查评备(听)课本、抽查批改学生作业情况、核查教师家访情况、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加强对教师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淡化对中小学教师论文、科研要求。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2、注重推进分类评价。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川教〔2020〕85号、川教〔2020〕76号、资教体发〔2021〕21号、资教体发〔2021〕20号、乐教体发〔2021〕83号文件规定,注重不同序列、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教师教学工作差异,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一线教师和教研员,普通教师和思政类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科学分类评价。
3、注重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各学区、学校(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和《关于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有关规定,探索建立符合农村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农村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机制。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对于农村学校教师,因工作需要,从教学科有变化的,可选择从教业绩突出的学科进行申报,并重点考察其现从教学科教学业绩,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并通过答辩方式考察其专业水平。
4、注重深化改革和保障待遇。教师职称评审,应严格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评聘结合,及时按评审结果兑现教师工资待遇。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能上能下,规范辞聘、解聘。
(四)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区、学校(园)要严格落实《乐至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和岗位晋升工作的指导意见》乐教体发〔2021〕83号精神,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一并公示推荐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佐证材料。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完善投诉机制,畅通教师维权渠道。要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学区、学校(园)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评审工作结束后开展巡查抽查,对因评审组织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标准把握不严格,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给予通报并责成整改,对违纪违规特别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全覆盖开展线上评审。
系统名称: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均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内容要求
拟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个人评审材料和拟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个人评审材料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8时;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9日18时;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0日18时(学校初审、学区复审提交时间为12月8日18时,12月9日教体局复审提交人社,12月10日县人社提交到评审委员会)。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4日18时;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6日18时。
逾期不再受理。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2.纸质材料
单位(学校)初审、教育督导组复审后,于12月10日将纸质材料交教体局档案室。
《资阳市乐至县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讲师)人员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资阳市乐至县申报一级教师答辩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2月8日前报县教体局人事股。教师个人评审表(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内导出并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资阳市乐至县申报评审初级教师(助理讲师)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报县教体局档案室。
(三)评审流程
申报评审流程为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学校)初审→各教育督导组复审→县评审委员会评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发文发证。
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含直属单位,下同)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但需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特别注意:“上级单位名称”选择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真实、规范和完整。学校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中小学序列教师选择“乐至县中小学教师一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序列教师选择“乐至县中等职业学校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3.初审
(1)学校推荐。学校可根据资阳市职称评审条件细化本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对符合申报资格人员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提出推荐意见,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申报人所在学校应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并同步报送至县教体局。
4.复审
学区督导组、县直属学校对各责任区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上报教体局复审。复审后报送乐至县评审委员会,由县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县教体局将在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后对按照不低于本地申报总人数5%的比例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线下核查,核实申报人线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于核查不通过的,取消申报资格。
5.县评审委员会评审
县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发文发证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确认,复审通过的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进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四、答辩要求
本年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中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均须参加答辩。
五、收费
评审费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一级(中级)教师评审费140元,答辩费60元;初级教师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统一交县教体局会计中心李爽处;一级答辩费由答辩者报到时缴纳。
其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学校对申报者三方面的证明
2.资阳市教师继续教育情况审查表
3.资阳市教师交流情况审查表
4.乐至县城区教师支教(农村从教)情况审查表
5.资阳市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承诺书
6.资阳市乐至县中小学(中职)一级教师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7.乐至县中小学(中职)初级申报材料清单
8.摘抄干部档案材料用笺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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