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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阿坝州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阿坝州2024年度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阿坝州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5881363184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2-0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2-25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农业系列技术职称评价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突出品德标准、能力素质、业绩贡献。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AZN〔2023〕-127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申报人员须具备《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原则上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一致或相关相近。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应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申报。特别优秀的或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具备相关学历条件。 取得非本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转评本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三)党风廉政条件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近2年无违纪违法行为。申报人需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2年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纪委出具。 (四)考核条件 申报人员应提供《阿坝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AZN〔2023〕-127号)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以聘任年限为申报年限,企业人员任职年限以取得职称资格年限为申报年限。 (五)五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在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请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用人单位须将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公开公示后的情况及公示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与评审材料一同报送(材料单独装订),无用人单位“五公开”报告或不符合“五公开”制度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特别注意:(1)岗位情况里面需要写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目前单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此条主要针对事业申报人员,对企业申报人员无此要求);(2)申报材料里面需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资格时间、聘任时间、继续教育情况、奖励和每个业绩里面承担的角色写清楚;(3)要写明民主推荐情况、测评结果、公示期、公示结果等;(4)乡镇一线人员需要单独公示,公示时需明确该人员为乡镇一线人员。 (六)优先申报情况 1.在乡镇从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从事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2.被组织抽调到扶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双定向,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各县(市)人社局委托州农业农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各县(市)域内的初级职称人员。 离退休人员、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52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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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