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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枣庄市山亭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8823504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1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3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以及我省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申报方式为“高技能人才贯通”。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满足标准条件者,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1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41号),取得山东省基层职称证书后在基层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5年,符合我省相应统一职称的评价标准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基层职称时使用的业绩成果及取得基层职称后的业绩成果,均可作为申请换发的依据),经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后,可换发同级别统一职称证书。基层职称证书换发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全程网办。基层职称证书换发不收回原基层职称证书。新颁发的统一职称证书取得时间从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之日起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申报基层职称证书换发人员,当年度不得参加其他职称评审。根据《关于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26号),对于突破省级重点项目关键技术难题、有重要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企业负责人举荐、主管部门同意,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年限资历限制,“直通车”申报工程师,参与重点项目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当年度入选省级重点项目(以当年度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省重大项目名单、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名单为准)的建设企业最多可以举荐3人以“直通车”方式参加当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高级会计师继续开展社会化评审,遵循“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仅作为会计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不与岗位和待遇挂钩。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5〕23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3919060460004966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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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