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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台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三台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16-533293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13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人员条件、能力与业绩要求按照《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绵农发〔2023〕157 号)规定执行。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具体条件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如满足多项条件的,请在填写破格条件时,选取主要的一项填写。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定向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县从事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具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部分因专业不对口无法按规定直接初定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级职称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由中评委负责开展评审。 (三)按照《人社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人员(包括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社保缴纳时间不足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属于申报范围。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571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中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9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10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